帶人不傷人:新法上路前,企業如何因應管理課題
撰文 ◎ 康士藤管理顧問公司 專案經理 劉樺蓉 Ti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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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霸凌,已經不只是個人感受,而是企業必須正視的管理風險。根據 yes123 求職網 2025 年調查,72.8% 上班族曾遭遇職場霸凌,其中 53.8% 的加害者被指向主管;1111 人力銀行 2023 年調查也指出,超過八成三上班族曾遇過職場霸凌,平均忍耐 20.5 個月才離開。這些數字背後,不只是員工受傷、離職或沉默,更代表企業正在付出看不見的人才成本、管理成本與信任成本。更重要的是,職場霸凌即將從「道德議題」正式進入「法遵議題」。
新法重點:HR 必須掌握的三個關鍵
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已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,明定職場霸凌定義,並要求雇主依企業規模建立申訴管道、防治措施、調查處理機制與保護措施。勞動部也指出,新制預定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,距今僅剩不到30 天,企業準備時間十分緊迫。
關鍵一:霸凌的法律定義比你想的更寬
新法對霸凌的認定,關鍵不只在「有沒有罵人」,而是行為是否符合三個條件:利用職務或權勢;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範圍.
造成身心健康危害。值得注意的是,情節重大者,甚至不以「持續發生」為必要。一次嚴重的公開羞辱,也可能構成霸凌。
關鍵二:雇主有「即時處置」義務
雇主知悉霸凌事件後,必須採取「立即有效的適當處置」。這代表,HR 不能只等事件成立才動作,而要建立一套從預防到回
應的完整機制。
關鍵三:企業規模決定義務範圍
新法要求依企業規模建立相對應的制度。中大型企業應完備申訴流程、調查機制、懲處規範及保護申訴人措施;並應公開揭
示,讓員工知道如何、向誰申訴。
霸凌為什麼難以預防?管理慣性是根本原因
很多主管不是故意傷人。他們可能只是習慣用高標準要求部屬,習慣在會議中直接糾正錯誤,習慣用壓力換效率,習慣把「嚴格」當成「負責」。但問題是,當主管掌握績效評核、工作分派與升遷機會時,一句公開指責、一段冷處理、一個不給資源的安排,都可能被部屬感受到權力壓迫。
在職場中,你可能遇過「被主管糾正」,部屬的感受可能千差萬別,有人覺得被教導,有人覺得被羞辱。感受落差,是職場霸凌申訴的最常見起點。HR 能做的,是在申訴發生前,就幫主管看見這條邊界。新法的出現,讓主管行為從「管理風格」變成「法律責任」。HR 部門的角色,也不再只是事後處理申訴,而是事前建立主管的管理能力與行為意識。
新法上路前,HR 應優先推動的四件事
- 盤點現有管理風險
先檢視組織內部:哪些部門離職率偏高?哪些主管底下申訴或調動需求較多?哪些單位存在高壓、低信任或沉默文化?建議搭配客觀的量化工具,例如主管領導風格量表,從數據看見管理盲點,找出風險集中的區域,作為優先輔導或訓練的依據。
- 建立符合法規的霸凌防治制度
依新法要求,企業應依規模建立申訴管道、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處規範,並公開揭示。這代表企業要先把流程講清楚:向誰申訴?誰負責調查?多久要處理?如何保護申訴人?主管被申訴時如何利益迴避?…等等的管道與措施建立。這些制度不只是文件,還需要讓全體員工確實知道,是要設計傳達與宣導機制。
- 訓練主管的回饋與指導方式
反霸凌不是要主管「少說少錯」,而是讓主管學會更成熟的溝通與指導方式。實務上,最容易發生霸凌風險的情境,是主管在高壓下面對部屬犯錯、任務受阻或績效落後。這時候,若主管欠缺有效的指導技巧,就容易滑向情緒施壓、公開羞辱或不當要求。
建議以「部屬發展與指導」作為主管訓練核心:讓主管練習設定目標、釐清問題、建立共識、推動行動。這比單純宣導「不要霸凌」更有用,因為它直接回答主管每天最真實的問題:「我到底該怎麼帶人?」
- 建立培訓後的行為追蹤
只上一堂課,主管可能知道「什麼不能做」;但回到工作現場遇到壓力,很可能還是回到舊習慣。有效的培訓,需要搭配後續的回訓、演練與行為追蹤機制,確保管理觀念真正轉化為日常行為,而不只停留在紙本制度或課後測驗成績上。
從制度建立到行為改變:康士藤如何協助 HR
我們理解 HR 在新法壓力下面對的挑戰,不只是「辦一場教育訓練」,而是要讓主管行為真正改變、讓企業在法律上站得住腳、讓員工對組織恢復信任。以下是康士藤提供的三層支持方向,供 HR 參考與討論:
透過客觀量表,協助主管看見自己的管理盲點,降低與部屬之間的感受落差;再透過 TCA 部屬發展與指導課程,學習有效溝通、快速對焦並建立共識,做到帶人也帶心。最後搭配 AI 陪練反覆演練,讓管理觀念真正轉化為現場行為。如果您的企業正在規劃相關培訓或制度建置,歡迎與我們討論,我們樂於分享更多實務經驗與工具選擇建議。
管理的邊界,從不傷人開始
新法上路後,企業面對的不只是罰鍰風險,而是管理文化的重新整理,不是讓主管不敢管理,而是讓管理更有界線。過去被視為「主管比較嚴格」、「職場本來就有壓力」、「忍一下就過了」的行為,未來都可能被重新檢視。
但反霸凌目的,不是讓主管失去管理權威,也不是讓組織不能要求績效。真正的重點是:
主管要有能力在要求績效的同時,不傷害人的尊嚴。
企業要有制度在事件發生前,就看見風險。
HR要有工具把反霸凌從宣導變成可診斷、可訓練、可追蹤的管理行動。
真正好的管理,不只是把事情做完,也要讓人能留下來、說得出口、繼續長出能力。讓帶人,從不傷人開始。
康士藤管理顧問公司 專案經理/
國立中央大學 資訊管理學系 博士 劉樺蓉
曾於製造業與服務業,負責導入系統教育訓練專案與新人培訓,在科技業擔任人資處高級管理師,負責廠內外教育訓練專案,也曾任教於台中科技大學擔任助理教授,教授管理相關課程。現任職康士藤,負責人才測評中心行銷與公司課程相關專案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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